市府拒絕中央補助全市公立幼兒園廚工240位經費已逾億元。
中央補助全市公立幼兒園廚工240位經費,市府拒絕該項補助!!堅持不聘廚工!!
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八條「幼兒園應置廚工」;「幼兒園行政組織及員額編制標準」第六條第六項「廚工:招收人數在九十人以下者,置一人;超過者,每九十人增置一人,不足九十人以九十人計;上開人員得以進用部分工時工作者方式為之。」,參考103學年度全市各公立幼兒園共211所,幼生人數達11613人推算,應招聘廚工人數為240人。臺南市公立幼兒園自「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公告實施後,於民國101年正式適用。相關增置人員經費皆由教育部專案補助,依南市教育局於教育部幼托整合會議中提案推算,101年08月01日~101年12月31日,廚工人事經費共可獲得補助款項為42,763,409元。如此換算下來,已有一億多元經費被市府排拒門外。
幼托整合後,原社會局主管之托兒所已全部改制為幼兒園,原有之社會照顧弱勢責任已全由公立幼兒園所承擔,公立幼兒園明訂招生優先招生五大類弱勢幼兒,且以師生比計算教育品質已是各國通則,目前全國各大縣市中唯獨臺南市拒絕該項補助,臺南市政府不聘廚工所持三大理由為1.「中央補助款非常年編列,若未來不再編列,公立幼兒園廚工恐將由市府預算支出」,但今年教育部自101年開始至今已連續補助3年並無間斷過,該項判斷有檢討之必要。2.「該項補助款排擠臺南市整體中央補助款」,難道公立幼兒園優先照顧弱勢幼兒不重要?弱勢幼兒就該用較少的人力照顧?還是弱勢幼兒沒有選票?3.「若招聘廚工,若將來無經費支付,廚工恐聯合爭取納編,徒增市府困擾」,試問臺南市政府約聘顧人員眾多,若依市政府說法,應全部辭退才是,以免將來約聘人員要求納編,否則該項說法實難服眾。
公立幼兒園必須聘廚工的理由是:1.「臺南市城鄉差異大,公立幼兒園優先招收弱勢幼兒,是社會福利一環,更需廚工為弱勢幼兒健康準備適合的飲食點心」2.「招考廚工共可增加240個廚師的工作機會,對勞工生活改善極有幫助」3.「全國全部縣市皆申請該項補助款,只有臺南市拒絕,連負債最多的高雄市也依法申請,臺南市不應落人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