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邀國防部及教育部會議修法規, 高中職專任教師成功納入緩召。
好消息 2014-03-20 · 高中職委員會執行秘書 · 高中職專區 · 人氣:2351
今日(0317)內政部邀集國防部、教育部、直轄市(含桃園縣)
本案至此大致底定,感謝費鴻泰委員、
「免役禁役緩徵緩召實施辦法」第24條擬修正文字:
兵役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第三款所稱現任國民學校教員,
得予緩召之前項人員,應檢具學經歷證件,向所任職學校申請,
附件:內政部1030317召開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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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030305-內政部役政署:會通-緩召實施辦法24條條文修正 (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