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許又仁理事長102年11月27日議會公開說明稿
公告 2013-11-27 · 會務秘書 · 工會公告 · 人氣:3811
主席、長官、議員、與所有關心教育的台南巿民大家好。
首先、感謝委員會提供這場合與時間給本人代表台南巿教育產業工會有公開說明的機會。台南縣巿合併接近三年,站在教育民間團體的角度來看,有很多教育政策推動的成果與亮點,是在座各位議員嚴格監督與在座各位教育長官努力教育施政的結果,例如:常態編班與教學正常化的落實、被擔任三十幾年校長退休的林水雲校長公開稱頌最公開、公正的校長遴選制度變革、圖書館誠品化的推動執行、一直到最近教師出差勤起迄時間明訂。簡單條例說明如下:
(1).國民教育基本課綱規範學生學習節數一週最高35節,也就是學習時數不得超過8小時。
(2).各校作息時間乃因應社區須求,都有早自修的訂定,學生提早到校在校安全都受到妥適照顧。
(3).全國各縣巿教師出差勤實施要奌都是規定教師每週出差勤5日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臺南巿並非特例。
(4).臺南巿教育局要求起迄時間的明訂,是為釐清法律責任範圍。有人問起:那時間外老師們是否不用負責任?我回答:教育行政人員與老師們隨時在盡責任,例如:臺南巿國小學童被割喉死亡事件,在起迄時間外負的是道義責任,若在時間內負的是法律刑事責任。所以台南巿明訂教師出差勤起迄時間,雖然引起一些家長的疑慮與議員的關心,但這都是教育進步的指標。
第二、本人在此感謝所有議員關心本會的運作與對教育政策推動的助益。本會絶大部份由現職教師包括高中教師大學教授組成,會員數超過9000人,在細膩的運作下,各區各里多少人數皆清楚,並榮獲勞工局評鑑為優良工會。本會理監事與幹部在工會法及教育部規範的原則內得以公假處理會務,在正式函文協議妥善安排之下與教育局調用老師的程序類似,絶対以照顧學生受教權益為優先考量。因為教師准假權在學校端,在團體協商還未簽立的過渡期間造成誤解,現在教育局已針對本會會務公假在未完成協商前發文各校做原則性律定,本會自當遵守與重新檢討請假處理會務的程序。像今日接到議會公文以理事長身份邀請做公開說明,在法理上不具備公務身份所以就是請事假前來。
第三、有關本會以e-mail(電子郵件)寄出給部分好朋友與部分長官信件標題與檔案名稱「議員調閱權無法律依據」一文,是出自高雄巿政府兵役科員工天地「議員調閱Q and A 」的文件。本會再次聲明並非本會原意,乃是因資訊公開法、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訂定,如教師差假資料得否調閱,做為議題探討之用。轉寄間造成錯誤認知與困擾,本人已正式函文議會及媒體報導表示歉意,於此再次表達同樣的態度。
最後、本會做為站在教育民間團體的立場,自然闗心臺南巿教育預算的審議,因為這直接影響孩子受教權益與臺南巿教育發展,個人以為教育預算本應嚴格審議,讓經費使用在迫切需要的地方;但若因本會之運作而受到一再延審,公民社會責任壓力之重,本會自是無以承擔,望請各位議員諒解。
許又仁 筆 102.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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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021127_許又仁理事長102年11月27日議會公開說明文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