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繳交103年度教師會會費者將被剔除參加新光團險的資格!!!!!!!
福利資訊 2014-01-15 · 副秘書長賀憶娥 · 福利資訊 · 人氣:2918
本團險需具備本會(教師會)會員方得投保~~
故請個別(或退休或僅加入教師會)會員於1/15前至本會(或匯款)繳交103年度會費,本會方認定為會員
方可依新光投保程序投保之!
(學校端統一扣繳工會會費的會員(同時具備二會會員資格)不在此限)
在1/15日後,經本會審核非會員者,本會以要保單位將要求新光剔除投保資格並按比例予以退費!
請欲續保之會員注意是否已續繳103年度會費以免喪失會員資格而無法投(續)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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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社團法人臺南市教師會會員及眷屬自費團體保險 計劃一說明摘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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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社團法人臺南市教師會會員及眷屬自費團體保險 計劃二說明摘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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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新光團險續保名單公文 (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