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回報】臺南市102年高中高職特色招生審查委員會第二次會議
【會議回報】臺南市102年高中高職特色招生審查委員會第二次會議
會議時間:102年4月18日下午3時半
會議主持人:鄭邦鎮局長
出(列)席人員:略
教師代表:教師會林輝彥 、教育產業工會許又仁
撰寫人:許又仁(詳細會議記錄以教育局公告為準)
業務科報告摘要:
一、有關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加權科目及其比例之上限數,將由台南區高中高職入學推動工作小組決議。
二、教育部國教署於102年4月16會議決議為助成高職特色發展,貫徹技職教育再造之國家重大政策,於103學年度原則以高職及高中附設職業類科之甄選入學,得於規定期間辦理續招。
三、各區可逕行依行政程序修正「高中高職特色招生核定作業要點」,免經教育審議委員會通過,另同意收件展延至五月底截止。
四、本市特色招生,計14校送件,12所高中2所高職,以甄選入學方式提出者計六班。
五、第三次特色招生審查會召開時間於5月28日上午10點。
提案討論相關事項:
一、有關型式檢核發現的共通性問題有:1.未附公文2.未有校內會議紀錄3.註記招生人數不足由免試遞補4.註記S型編班,決議請各校補件或說明。
二、請各位委員推薦課程專家與領域專家。
後記:
一、特色招生方式分為考試分發與甄選入學,前者採國、英、數、自、社五科聯合命題與統一時間考試,由各高中送出之特色班名稱看不出有何創新思維。
二、高職普遍憂慮無法足額招生,本人強調校無法足額招生但高職特色班級應可因特色課程的誘因足額招生,且有效拉升學校的認同度,教育局應多多鼓勵。
三、本人提出本會主張沒有任何特色班級的設立而強化校內特色課程也可以是縣市特色,另若有特色班級設立應注意均衡性與多元性。
四、103年規定特色招生不得超過百分之75本市符合規範,單一學校特色招生不得超過百分之85本市議符合規範。另免試入學比例應逐年提升單一學校原則不可逆,故南一,南女特色招生比例皆不可能超越上述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