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全教總呼籲〔幼兒園兼任導師職務者均應發給導師職務加給〕】
公告 2022-09-23 · 呂靜玲 · 幼教專區 · 人氣:1089
【快訊:全教總呼籲〔幼兒園兼任導師職務者均應發給導師職務加給〕】
全教總長期關注幼教人員勞動權益,去年11月起便建議教育部應落實導師職務加給的發放,因導師乃屬「職務性質」,如有實際擔任或兼任,則應核發導師職務加給,而非依照進用身分區分。全教總更於今年2月行文教育部建議應當修改相關規定,讓兼任導師者均應能領取導師職務加給。
但在教育部近日預告教保服務人員條例施行細則修法草案中(草案第六條與第十條),全教總未見教育部修改現行規定,我們已再次發文建議,並進一步主張:
1. 基於教育公平原則,幼兒園每班應置兩位導師。
2. 實際擔任導師職務者,均應發給導師職務加給。
3. 未兼任導師但協助教保工作者,則發給教保費。
我們希望所有關心這個議題的教育夥伴,在預告修法期間到平台內留下您的意見(https://join.gov.tw/policies/detail/6f ... 78-48c7-aa89-302dc3c48b35)
或您亦可複製以下內容貼上:「教保均質共協力,兼任導師法制化。實際兼任導師職務者,均發給導師職務加給;未兼任導師但實際協助教保工作者,應發給教保費」
延伸閱讀:導師職務加給與教保費法源差異分析
http://www.nftu.org.tw/News/news_view ... NewsID=20211108143410072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