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聲明稿】關於教師法修法議題以個人名義發動連署一事
關於教師法修法議題,本會 理事王玉雲 以個人名義發動連署一事,本會聲明如下:
1.本會上級工會(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於教師法修法議題,早已持續關注並不斷提出相關論述,且於會員代表大會中通過全教總於本議題之立場 (如附檔) 。
2.全教總於上週四(12/6)獲知行政院版教師法修正案排入立法院教育委員會後,立即於12/8(週六)召開臨時理事會並決議由各地方教師工會針對其行政區內之立委進行拜會溝通。
3.因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排定12/13(週四)審查「教師法部份條文修正草案……」,全教總於12/8(週六)理事會討論修正條文意見後立即於12/10(週一)提供教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及政策說帖,由地方教師工會與各縣市區域及不分區立委溝通,請其於12/13(週四)至教育文化委員會關切。
4.本會由教研部主任陳葦芸連繫後,立即於12/11(週二)由理事長許又仁、理事林楨棋、秘書長陳宏政北上立法院拜會許添財立委、黃偉哲立委及陳淑慧立委辦公室主任,針對教師法修法議題充分表達並交換意見,兩位立委及主任也有相當之理解。
5.全教總理事會截至目前為止並未就教師法修正議題發動連署,近日本會 理事王玉雲 所擬之教師評鑑入法相關說帖及連署行動純屬其個人行為,非為本會或全教總理事會之決議事項,不代表本會或全教總之立場。
6.針對教師法修正議題,全教總及本會會持續關注並適時擬訂因應策略。請各位會員務必認知,唯有全體會員有一致的步調與行動,團結一致,展現教師組織之力量,方能產生最大的影響力。
【 教師組織如何因應教師評鑑 : 過去、現在、未來】
全國教師會、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2012.12.12
到底教師組織過去在因應教育行政單位推動「官式教師評鑑」上做過什麼?
當然做過很多溝通和論述,過程也都曾用各種方式傳給各縣市和學校教師組織,也不時在「每位會員教師」都會收到一份的「會訊」上公告。這些過程累計十餘年,實不及備載。但是,教育部從十餘年前就想推動教師評鑑,至今卻未能入法,難道有別的團體幫這麼大的忙嗎!
教育部從95年開始以「試辦」為名,辦理「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有誰能盯著教育部落實「學校自願」和「教師自願」兩個原則?當然是你我共同參與的教師組織。
不論是立委、媒體或民眾「望文生義」,以為老師沒有考核,所以要引進教師評鑑制度來考核老師;或者是教育部或者其他民間團體,刻意渲染不適任教師案件,以營造應該立即進行教師評鑑的氣氛,教育部從前年就把「教師評鑑入法」的「教師法修正條文草案」送進立法院,是誰能在這麼百口莫辯的媒體劣勢中,在立法院和媒體中,仍能爭取部分理性討論的空間,讓「官版教師評鑑條文」仍沒通過?這當然是各級教師組織共同努力的結果。
但各位老師不宜太放心,在教師評鑑的社會氛圍上,教師仍處於劣勢;教師評鑑是進口貨,沒人用過,很難說得讓立委、媒體或家長,都知道其實沒有教育部宣稱的那種神效。
教師組織要不要顧慮社會氛圍,各有取捨;但是要說服立委不要接受教育部的條文,就得改變目前的氛圍;要改變目前的氛圍,就得讓媒體訪問到的民間團體或家長,都了解教師評鑑不是他們想像的那種神丹妙藥。要讓民間團體和家長了解,就得依賴各級教師組織幹部和教師,在各種公私場合,向關心的人說明。
這場硬仗必需依賴教師組織會員全體一心,才能讓「官式教師評鑑被擋住」,或至少,讓教師評鑑的實施制度,「必須與教師組織進行團體協商」。
各位教師伙伴,請多了解教師組織過去及未來傳給您的,有關教師評鑑的訊息,並在各種可能的場合 ,向關心此事的人說明。
如果您沒能幫忙說明,至少不要聽信傳言,更不要相信或轉寄,例如最近有人說「教育部準備補助教師組織六億元,換取教師組織同意教師評鑑」,您不覺得這像是某種「反間計」,就是要讓教師組織自相猜疑自亂陣腳嗎?
全國教師會、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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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011212教師組織如何因應教學評鑑.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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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依決議修正)20121208臨理會教師法修正條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