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NEU中央修法號角》呼籲公保年金早日立法
勞工很慘?私校教職員最慘啦!
全教總呼籲公保年金早日立法 2012.11
正當社會正在議論職業別的養老保障差異時,我們私立學校教師只能躲在媒體炮火下顫抖。
經過2005的勞退新制和2009年的勞保年金制度,根據勞委會2011年1月14日的新聞稿顯示:勞工工作35年,可達81.65%替代率(勞保54.25%,加上勞退27.4%),令人羨慕,這還是沒有把勞工自提6%退休金計算在內的數字,可見勞工朋友現在要的是確保這些保障及改善平時勞動處境,而非再增加替代率。
真正養老保障最不足的受雇族群是誰?是私立學校教師!我們沒有公教人員的月退休金沒有高額年終獎金,我們被依招生狀況而決定去留;我們雖是多數學生的第二選擇,但敢說付出了比公校教師更多的心血,但是我們的退休保障比任何受雇者都差。委員可能不知道:因為被綁在公保,而公保給付項目連勞保有的生育給付都沒有(因為公教人員另有生育補助了),私校教職員竟是全國唯一不被祝福生育的一群受雇者!
再怎麼改革,也不應忽略最弱勢者,現在六萬名私校教職員不但被少子女化下的退場壓力所逼迫,而繳納的退撫和公保費用比照公立學校教師,保障卻不如私人公司員工;扛著招生額度壓力,卻又無業績分紅,這是台灣社會不能否認的事實,我們要求終結年金孤兒,還給我們遲來的正義。何況,建構私校教職員適足的養老保障後,對於平均年齡偏高的私校,也有更大的換血空間,對於年輕人的就業機會,也有一定的幫助。
我們的訴求有三點:
第一、儘速審查公教人員保險法,在其中賦予私立學校教職員應有的年金水準。
第二、參考國保與勞保轉銜設計,建立公保和勞保年資銜轉機制,以利公私部門人力交流及鋪設私校人員退場軌道。
第三、支持整體檢討全國退休制度、衡平設計,但補弱工程一定要先完成。
我們對考試行政兩院會銜的公教人員保險法,具體意見有四:
1. 未有月退休金者的年金給付率,應參考勞保年金給付率。
2. 如果不能參照勞保年金給付率,則不能實施補扣制。
3. 給付年齡應以八五制的過渡條件為原則,或至少設計減額年金。
4. 在第一二項獲得接納後,基數內容尊重立法院的整體調整。
人民要均富,養老要穩定,我們自信對社會的貢獻沒有比其它族群差。感謝您的關心,請委員為建立更公平正義的社會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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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2.11公保法說帖 (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