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9期 發報日期:107年12月20日星期四 理事長:張旭政老師 發報單位: 法務中心
【全教總高中職委員會快訊】不具業界經驗之104年初任高職教師終於可以介聘了!
本會察覺技職專法施行細則第6條所聘任之教師,恐有介聘權益受損之疑慮,積極尋求張廖萬堅委員協助。張廖委員於今年9/27召集國教署、技職司與本會召開協調會,作成決議教育部應保障前述教師之介聘權益,促成教育部12/19以臺教技(一)字第1070216227號函解釋,104年-108年間聘任之技高專業科目教師但未具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者,不受技職專法第25條第1項之規定,得依高級中等學校教師介聘規定申請教師介聘。
本案特別感謝張廖萬堅委員一路陪伴與支持。張廖委員除促成函釋之釋出,並於本次會期中提案增訂技職專法第25條之一,入法保障高職專業類科教師介聘權益。
本會認為爭議的源頭在技職專法第25條,本會仍將持續朝修第25條方向努力
全教總員購網 https://bit.ly/2JyrWYd
加入全教總 https://goo.gl/aLXjQ5
全教總LINE@ http://line.me/ti/p/%40zab4589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