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慶928教師節-「詩情歌藝」教師卡拉OK歌唱大賽辦法!
歡慶928教師節-「詩情歌藝」教師卡拉OK歌唱大賽辦法!
一、宗旨:為喚起社會大眾尊師重道的精神,提倡正當休閒活動,增進教師情誼,特舉辦教師卡拉OK歌唱大賽。
二、指導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三、主辦單位:臺灣中華日報社。
四、合辦單位:臺南市議會、雙子星有線電視、三冠王有線電視、勝利之聲廣播電台、電聲電台、大遠百。
五、協辦單位:社團法人臺南市教師會、臺南市教育產業工會、台南郵局、志光教育科技集團、台灣知識庫。
六、報名時間:自辦法公布日起至101 年9月18日(二)下午5:00止。
七、報名方式:
(一)至中華日報社服務台填寫報名表或傳真06-2296433報名。
(傳真後,請來電06-2202694中華日報人事室確認)
(二)至中華日報新聞網(http://www.cdns.com.tw)下載報名表,
%20cdnteltn@seed.net.tw">回傳e-mail至 cdnteltn@seed.net.tw
八、比賽地點:
(一)初賽:中華日報地下一樓演藝廳(臺南市北區西華街57號)。
(二)決賽:大遠百廣場(臺南市東區前鋒路210號)。
九、比賽時間:
(一)抽籤:初賽抽籤於101年9月20日(星期四)下午5點於中華日報社6樓會議室公開辦理,未到場者由主辦單位代抽,參賽者不得異議。號次順序在隔日中華日報及中華日報新聞網(http://www.cdns.com.tw)公布。決賽抽籤:於決賽當天賽前半小時抽籤(即29日下午6:00在會場抽籤)。
(二)初賽:101年9月23日(星期日)下午2:00開始,請提前於下午1:30報到(需要試音人員請於下午12:30至1:30辦理)。
(三)決賽:101年9月29日(星期六)下午6:30開始,請提前於下午6:00報到(需要試音人員請於下午5:00至6:00辦理)。
十、參賽資格:
臺南市各公私立大專院校,高、國中小學、幼兒園現任及退休教育人員(含校長、教職員工)。
十一、評審人員:由主辦單位遴聘具音樂專長者擔任。
十二、評分方式:
(一)歌唱技巧佔70% (含音色、音準、咬字、情感表達等)。
(二)台風佔20%。
(三)服裝造型佔10%。
十三、比賽辦法:
(一)本次比賽採個人參賽方式。
(二)初賽:取前二十名參加決賽。
(三)決賽:取前六名及特別獎兩名,頒給獎金及獎盃一座。
(四)演唱歌曲自行選定 (國、台、英、日語不拘),以伴唱帶有出版者為限(採音圓系統),亦可自備CD。
(五)初賽及決賽:自選曲各一首,演唱順序公開抽籤決定。
(六)初賽歌曲由評審與主辦單位視需要決定演唱長度。
(七)比賽時採唱名方式,凡經連續唱名3次未到者,視為棄權,不得要求補賽,比賽歌曲一經選定後亦不得無故更改。
十四、獎勵辦法:決賽取一至六名及特別獎兩名
第一名:新臺幣15,000元及獎盃一座。
第二名:新臺幣 10,000元及獎盃一座。
第三名:新臺幣 8,000元及獎盃一座。
第四名:新臺幣 6,000元及獎盃一座。
第五名:新臺幣 5,000元及獎盃一座。
第六名:新臺幣 3,000元及獎盃一座。
最佳造型獎:新臺幣 2,000元及獎盃一座。
最佳台風獎:新臺幣 2,000元及獎盃一座。
十五、決賽全程將透過雙子星有線電視、三冠王有線電視、勝利電台、電聲電台錄影(音)
轉播。
十六、本辦法如有其他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補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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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kara.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