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93期 發報日期:107年3月21日星期三 理事長:張旭政老師 發報單位: 政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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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發稿日期:2018年3月21日
立法院禁止雙薪肥貓 教育部大開海外後門
「雙薪肥貓」一向為社會大眾所詬病,本次年金改革也立法杜絕此種情形。然而,教育部近日研擬的「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針對條例第77條第1項第3款所稱的「私立學校」,卻從原本的「依私立學校法規定,經主管機關許可設立之各級、各類私立學校。」變成「依私立學校法規定,經主管機關許可設立之國內各級、各類私立學校。」亦即把政府出資或捐助的海外學校排除在外,明顯為「雙薪肥貓」開了一個後門,未來恐有不少退休公教跑到海外學校爽當「雙薪肥貓」。
依據「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77條第1項第3款規定,「再任私立學校職務且每月支領薪酬總額超過法定基本工資。」即應該停領退休金。因此,在教育部公布的施行細則草案中,即定義私立學校為「依私立學校法規定,經主管機關許可設立之各級、各類私立學校。」完全符合法條文字的定義。然而,在徵詢各相關團體過程中,教育部卻變更了原先的定義,刻意將雙薪肥貓限制在國內各級私校,刻意將海外的私校排除在外,等於替雙薪肥貓開了一個大後門。
事實上,依照私立學校法第85條、第86條的規定,海外學校、大陸台商學校,只要是受有政府補助的,都是列為私立學校。因此,既然條例明白規定「私立學校」,自然就應包括國外設立而受有政府補助的學校。教育部自行將「私立學校」限定在”國內”,刻意排除海外私立學校的作法,顯然與條例規定不符。
其次,禁止「雙薪肥貓」所牽涉的無非是公平正義以及避免利益輸送的原則。就公平正義而言,一個退休公教不能同時領取政府的退休金,又領取政府的薪水,形成退休後繼續佔缺領雙薪現象,剝奪年輕人的工作機會。就杜絕利益輸送而言,退休公教轉任私校者,常讓社會大眾懷疑官員意圖在退休後到私校任教,所以包庇私校違法行為,否則為何私校的亂象叢生,弊案不斷產生;又或是有「門神」在的私校,特別容易拿到補助,不禁讓人有瓜田李下的聯想,凡此都是應禁絕的現象,境外學校亦不例外。教育部不應該讓境外的私校成為法律規定的後門。
雖然教育部的理由是海外學校招募教師不易,退休教師占了15%,是海外台校不可或缺的安定力量,故因考量其特殊性而排除在外。但把退撫制度和海外台校的教師來源混為一談,簡直是張飛打岳飛,牛頭不對馬嘴。為了鼓勵合格教師到海外任教,教育部應該提高補助,增加合格教師到海外任教的意願。現在就有許多年輕教師外流到國外的學校成為他國所用人才,只要教育部願意提高補助,相信有很多流浪教師願意前往境外台校,而這和退撫制度根本是兩回事。教育部不循正途,竟然還要維護雙薪的既得利益者,卻任由年輕教師為他國所用,真是令人匪夷所思。
為了杜絕「雙薪肥貓」,確保施行細則符合母法的規定。全教總呼籲教育部應該把「私立學校」的定義回到原本的文字,不分國內外,只要是依據私校法規定設立的,都在「雙薪肥貓」禁止之列。同時,也希望朝野各黨立法委員,應要求教育部貫徹條例的規定,禁止教育部開後門,以落實社會公平正義。
新聞稿
附件:私立學校法85、86條;退撫條例施行細則對照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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