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報日期:106年6月28日星期三 理事長:張旭政老師 發報單位:幼兒教育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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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發稿日期:2017年6月28日
學齡前美語及提早學習注音已涉及違法且有害幼兒身心
近日新聞指出,黃昆輝教育基金會公布幼兒教育議題民調,7成2民眾認為要進入公立幼兒園就讀很困難,7成民眾認為政府規定幼兒園不能教國字注音及英語是不合理等議題。全教總認為公幼目前面臨『僧多粥少』狀態,背後突顯近年三大現象:1.長達三十年的公私比例3(公):7(私)失衡 2.學齡前家長選擇幼兒園取向逐漸改變3.公幼教學品質已獲多數家長肯定。
全教總聲明,幼兒教育應回歸教育本質及幼兒身心發展,以統整課程方式均衡培養幼兒情緒、社會、身體健康、認知、美感及語文等六大領域能力。目前幼兒園教保活動與課綱大綱也強調培養幼兒覺知辨識、表達溝通、關懷合作、推理賞析、想像創造、自主管理六大核心能力,以幼兒為主體,與課程結合,幼兒從做中學、學中玩,累積自己的經驗。
正常化教學的統整課程中,以「恐龍」教學主題為例,幼兒與老師討論要研究恐龍的各種面向,藉由恐龍的繪本與圖鑑蒐集資料,在學習區進行不同恐龍的探索、恐龍小屋的建造、搭建積木創造不同的恐龍、研究不同恐龍的特徵與歷史、製作恐龍小書,嘗試用符號做記錄與分享...等。這當中主動學習及團隊合作能力是注音背誦、 精熟讀寫算與英文教學無法做到的。另外,幼兒園基礎評鑑指標「統整不分科」一項已指出應避免過多的被動學習,包含抽象注音符號、英文符號機械式練習與反覆單一化無課程情境連結的制式學習。
全教總呼籲主管機關及社會大眾正視,幼兒園藉由補習班聘外籍人士進行教美語教學,已屬違反就業服務法第46條-雇主聘僱外國人在中華民國境內從事工作及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15條-未擁有教保服務資格不得在幼兒園從事教保服務。而美語教學師資非屬幼教專業,也未具有完整的教保專業課程培訓,屬分科教學,對幼兒身心發展堪憂。全教總要求業者應尊重幼教專業,不應利用家長栽培子女之用心,過度渲染學前美語之功效,也要求主管機關應有查緝非法美語機構之決心,讓幼兒教育落實正常化教學。
綜合上述,多數家長認為進入公幼困難,公私比嚴重不均。也因如此,導致幼兒教育趨向市場化而非落實公共化。幼兒園因應市場競爭需求,過度強調雙語與注音的學習,無疑強化家長認為孩子不能輸在起跑點的擔憂,進而造成家長恐慌。面對此問題,本會提醒家長應放下有關於幼兒不能輸在「起跑點」的思維,每一年齡層有其發展任務,所需學習的課程內涵也不同,現階段2-6歲幼兒最需要的是能夠具備生活自理能力及健全的身心發展,每個孩子皆有屬於自己的學習道路,請給予孩子一個適齡適性、正常化學習的童年,陪伴孩子快樂成長。
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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