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德水:官版年改的問題(五)──齊頭式平等真的合理嗎?
年金訊息 2017-03-06 · 李奕婷 · 年金專區 · 人氣:1876
各職業的退休保障之所以出現落差,職業分立的年金制度是關鍵。紊亂的制度並非不能調整,但總要先全面檢視現行制度究竟如何?如果無視現行不同制度間不同的費率與給付標準,提出的改革方案也不是設法增加私部門受雇者的退休保障,而只是壓低公部門受僱者替代率,這樣的所謂職業衡平,就有「為平等而平等」的嫌疑,並無助建構完整的老年經濟安全保障。
以公保、勞保為例,公保繳費高於勞保,但公保養老給付卻低於勞保,投保期間之給付項目也少於勞保;再比較退撫與勞退,退撫係確定給付制,勞退則是確定提撥制,退撫給付雖然高於勞退,但平均所繳費用也遠高於勞退,兩者制度性質全然不同,甚至連互相比較的基礎都不具備。
按照主事者揭櫫之精神,所謂的職業衡平,應該是以不同制度間的費率與給付為基礎進行合理調整,而非無視這些結構上的差異,直接把公部門優於私部門的給付逕行刪減。
無可諱言,要檢討、調整紛雜紊亂的年金制度,以達成職業衡平、世代共榮的目標,絕非易事,然而,如果煞有其事進行改革,卻只達成齊頭式平等,所謂的改革,不也太過廉價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