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0122修-臺南市教育產業工會補助學校支會組訓教育實施計畫
公告1/22第二屆第十七次理事會修正通過臺南市教育產業工會補助學校支會組訓教育實施計畫
另附上申請組訓教育實施計畫[範例]供參閱
臺南市教育產業工會補助學校支會組訓教育實施計畫
101.08.09第二屆第二次理事會修正通過
101.12.06第二屆第四次理事會修正通過
104.01.22第二屆第十七次理事會修正通過
一、目 的:為貫徹執行勞工政策、協助充實基層老師知能,保障教師權益,和諧勞資關係,特訂定本計畫。
二、辦理單位:本會之各學校支會。
三、實施對象:本會會員。
四、實施期間:每年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以下簡稱一年度)。
五、補助標準:每場次活動費補助2000元,另再依參加人數每人補助100元(即每場次可補助2000元+100元*參加會員人數)。年度總額上限為場次*2000元+會員數*100元,會員數少者另以專案處理。各支會每一年度補助乙場次為原則。
六、活動內容:教育政策、教育法規、勞工運動、工會實務、勞資關係、團體協約、溝通與協調、勞資會議、勞資爭議、勞工安全衛生、會議規範、勞動基準法、教師福利、兩性工作平等、職業訓練、消費者保護及其他與會務相關之活動。
七、教育時數:每梯次最少2小時以上。
八、實施方式:專題講授及問題研討。
九、教育前準備:實施教育前,應將教育計畫、課程表、經費概算表等函報本會核備後辦理。
十、申請撥款程序:
(一)學員簽到簿1份(如函送為影本簽到簿上應註明「與正本相符」並於下方加蓋負責人或函報人私章)。
(二)成果報告表1份(報告表應註明地點、人數、課程內容及時間(應註明年、月、日、時、分)。
(三)收據1份,收據內應加蓋支會負責人私章、支會圖記及將支會存摺封面影印後貼上(金融機構名稱、帳號及帳戶名稱務必清晰)。
(四)經費支出報告表乙份。
十一、附 則:
(一)組訓教育辦理完畢後,15日內辦理請款。
(二)補助經費不得移作他用,必要時本會得派員查帳,如有濫支,下年度不再給予補助。
(三)教育時間每年度最遲應於11月10日前辦理完成,同年11月25日前請領補助款完畢。
(四)得二支會(含)以上聯合辦理組訓教育。
十二、本計畫經本會理事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
1) 1040122修-臺南市教育產業工會補助學校支會組訓教育實施計畫.pdf
-
2) 臺南市教育產業工會組訓計畫成果報告[範例].doc